出自宋苏辙的《咏竹二首(其一)》
拼音和注音
hú bīn yí cǎo mù , xiū zhú kě sān xún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草木:1.草与树木。2.指荒野。3.比喻卑贱。多用作自谦之词。
湖滨:1.通常指已经开发并有建筑物的临湖土地。2.湖周围的地方。3.地名,隶属河南省三门峡市
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原诗
湖滨宜草木,修竹可三寻。
廛居多野思,移种近墙阴。
及尔迷未醒,方予热正侵。
无嫌不逮本,地薄肯成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