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宋岳珂的《赵季茂通判惠诗走笔奉和十篇(其五)》
拼音和注音
cǎo táng wú bù yí , yóu jì lè tiān shī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乐天:乐于顺应天命,引申为乐于自己的处境而无忧虑。
草堂:(名)茅屋。多指古诗人或隐士的住房:杜甫~(在四川成都)。
不宜:不相宜;不合适。
无不:没有不;全是。
岳珂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原诗
草堂无不宜,犹记乐天诗。
尚有惊猿怨,莫教司马知。
上宫仙阙近,左蠡客帆吹。
欲涉穷陉步,兹狂何悔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