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宋张舜民的《过魏文贞公旧庄》
拼音和注音
ér tóng bù shí zì , gēng jià zhèng gōng zhuāng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不识:不知道,不认识。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不处理,不主持。识,通“[[职]]”。
儿童:(名)年纪比少年小的未成年人。
识字:知晓文字音义﹐精于训诂。
耕稼:耕田与种植。
张舜民
张舜民 生卒年不详,北宋文学家、画家。字芸叟,自号浮休居士,又号矴斋。邠州(今陕西彬县)人。诗人陈师道之姊夫。英宗治平二年(1065)进士,为襄乐令。元丰中,环庆帅高遵裕辟掌机密文字。元祐初做过监察御史。为人刚直敢言。徽宗时升任右谏议大夫,任职七天,言事达60章,不久以龙图阁待制知定州。后又改知同州。曾因元祐党争事,牵连治罪,被贬为楚州团练副使,商州安置。后又出任过集贤殿修撰。
原诗
破屋居人少,柴门春草长。
儿童不识字,耕稼郑公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