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宋方岳的《次韵章太博迁匠丞不入(其三)》
拼音和注音
hé yǐ bào jūn qīng yù àn , shuí qí xǔ wǒ zǐ xiá bēi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何以:(副)①(书)用什么:~为生。②为什么:既经说定,~变卦?
青玉案:1.青玉所制的短脚盘子。名贵的食用器具。2.借指回赠之物。3.泛指古诗。4.词牌名。用作词牌名时“案”的读音有争议,一说读wǎn,一说读àn。名本汉张衡《四愁诗》“何以报之青玉案。”此调一般以宋贺铸所作“凌波不过横塘路”一首为正格,故又名《横塘路》。双调,六十七字,前后段各六句,五仄韵。参见《词谱》卷十五。
方岳
方岳(1199~1262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字巨山,号秋崖。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
原诗
解颐鼎鼎得匡来,净洗诗脾万古埃。
何以报君青玉案,谁其醑我紫霞杯。
此生只可誇耕墅,小藁曾经到讲台。
富贵自嫌吟骨瘦,底须雌甲问河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