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宋王十朋的《泰之用欧苏颍中故事再作五绝勉强继韵(其三)》
拼音和注音
zhào yào yuán xiāo gèng yíng chǐ , bù róng dēng huǒ zhàn xīn shī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灯火:(名)泛指亮着的灯:万家~。
元宵:(名)①指农历正月十五日夜晚。②用糯米粉做成的球形食品。由元宵节的应时食品而得名。
照耀:(动)(强烈的光线)照射:阳光~着大地。
新诗:新的诗作。指“五四”以来的白话诗。
不容:不容bùróng∶不许;不让不容置疑不容许有什么怀疑∶不容许存在;不接纳为世所不客
王十朋
王十朋(1112-1171),字龟龄,号梅溪,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,伟大的爱国主义者。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(今浙江省乐清市)梅溪村。绍兴二十七年(1157年)他以“揽权”中兴为对,中进士第一,被擢为状元,先授承事郎,兼建王府小学教授。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,刚直不阿,批评朝政,直言不讳。
原诗
谷精蜚处人为日,冰鉴颁时律应蕤。
照耀元宵更盈尺,不容灯火占新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