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宋末元初陈普的《和友人韵》
拼音和注音
ér tóng hèn fāng cǎo , bù shí chūn zhǎng zài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芳草:(名)香草,诗词中常用来比喻美好的品德。也比喻美好的人:觅~(找对象)|天涯何处无~。
不识:不知道,不认识。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不处理,不主持。识,通“[[职]]”。
儿童:(名)年纪比少年小的未成年人。
陈普
不详
原诗
儿童恨芳草,不识春长在。
箪瓢日晏如,焉知颜乐改。
黄鹤雅入听,鶗鴂亦可罪。
混沌何曾死,拱璧莫轻碎。
野马恣流行,游丝无挂碍。
太极物物一,乐事频年再。
缅怀良友心,不言默相对。
愿为蛩駏交,共话蝼蚁戴。